此次,控方指古思尧违反《香港法例》第116号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,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。根据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“保护国旗、国徽”,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,即属犯罪,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,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。
黄健国是一家企业的老员工,事情发生后,由于精神恍惚,单位允许他休整了近半年的时间。去年,他在妻子位于罗村的店铺里滚下了楼梯,右手手腕粉碎性骨折,至今仍有后遗症。
《脱贫攻坚|忻州:“走西口”故地的反贫困决战》眼看着穷凶极恶的对方又朝自己扑来,凌国富右手一挡,抓住他持刀的手腕,经过几轮激烈的搏斗,一步步将对方逼到墙角,看准时机上前抱住他的头,一个侧摔将他扳倒在地,并用身体死死压住。闻讯赶来的几名群众一齐上前协助凌国富将歹徒控制住,并打电话报警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