距离案发地点不远处的警察局闻讯出动,火速赶到的警员成功拦截劫匪并逮捕了其中3人,另有两名劫匪逃离现场。警方在行动过程中未发一枪一弹,只在制服一名劫匪的过程中使用电棍。
2017年12月20日,二中院做出一审判决,以受贿罪,判处张绍霞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。
《媒体曝光窃听黑色产业链,受害人遍布全国》1月3日20时许,光明派出所接到被害人王先生报警称:自己被一名自称“李佳洲”的女子通过微信骗走近4万余元。接报后,光明派出所根据被害人王先生提供的线索,联合光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、合成作战中心,通过一系列的侦查和摸排,成功锁定嫌疑人及落脚点,并于1月8日下午5时许,成功将嫌疑男子抓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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