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游新闻-重庆晨报记者看到,通告发布于2017年11月29日,落款留有永昌派出所,并且该有红色的公章。
对于此事,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刘丰铭称,小区电梯作为公共区域,属于全体业主共有。小区的电梯广告主要由物业或业委会管理,虽然对于电梯广告的画面没有明确的标准及特别要求,但发布者最好要考虑到业主的感受。如果多数业主对某一则电梯广告有意见,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进行处理,比如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,或者要求撤掉或更换画面。
《28日沪深股指涨跌互现 上证综指盘中触及3400点》“官司赢了,不仅是钱省下来了,还打破了跨国公司难以战胜的神话。”孔女士说,这还让本土企业的创新意识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都有了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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